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学校校历安排,2019年1月21日—2月22日为寒假假期,2月23—24日学生报到注册,2月25日正式上课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教职工于1月25日前集中做好本学期总结和收尾工作,于2月20日开始到岗,集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。
2.各单位寒假值班安排表及值班电话于1月21日上午10:00前报党委(院长)办公室行政科(综合办公楼1008室)。
3.寒假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,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,不得擅自离岗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保证通讯畅通,外出离市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。
4.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做好假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和谐稳定。
党委(院长)办公室
2019年1月13日